引导基金周报0719
来源:clpa网络综合 | 作者:eaimc12 | 发布时间: 2021-07-19 | 250 次浏览 | 分享到:
山东省设立陆海联动发展基金,基金认缴规模100亿元;黄冈市设立一亿元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宁波将设立10亿元政府投资基金,重点投这些领域

山东省设立陆海联动发展基金,基金认缴规模100亿元

 

近日,山东省新动能基金公司联合山东港口集团、招商局资本,发起设立山东省陆海联动发展基金,基金认缴规模100亿元,将重点投向智慧港航、综合物流、海洋装备等产业项目,致力于打造山东半岛世界级港口群,推动构建海陆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助力海洋强省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山东省新动能基金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7月,山东调整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政策,将该领域引导基金出资比例由20%提高到30%,省市县政府共同出资占比放宽至50%,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洋产业项目。政策实施两年来,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参股的现代海洋产业基金已增至6只,基金认缴总规模121.1亿元;入库储备67个海洋产业项目。

 

黄冈市设立一亿元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712日召开的全市科技创新大会上获悉,黄冈市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设立首期规模为1亿元的黄冈市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黄冈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中明确,设立黄冈市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首期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为1亿元,要求黄冈市大别山振兴发展产业基金积极参与,吸引全国各类投资机构参股,采取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方式,重点对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团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出孵入园产业化项目等进行投资。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产业园区的投资平台进行项目跟投。

 

 宁波将设立10亿元政府投资基金,重点投这些领域

 

713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相关管理办法,支持设立宁波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以下简称“成果转化基金”)。

 

据了解,该基金是由宁波市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共同发起设立的市级政府投资母基金,成果转化基金总规模为10亿元,其中宁波通商集团和高新区管委会各出资5亿元,按4:3:3的比例分3年到位。基金资金将重点投向新材料、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的科技型企业。同时,对宁波市内龙头科技企业建设专业产业园,成果转化基金将予以优先投资支持。对单个直投项目,出资额最高可达1亿元。

 

据了解,为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管理办法》提出提升投资回报,激励子基金管理机构提高运作管理水平。在子基金完成考核目标后,对于从子基金投资净收益中扣除8%年化收益后的超收益部分,可按不高于50%提取奖励资金,用于激励子基金管理机构。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子基金存续期限不超过8年,最多延长2年。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湖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2021年度子基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重点支持方向及领域

围绕科技强省建设,聚焦湖北实验室建设,打造国家级创新中心、先进制造业中心,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天使投资基金。

围绕“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聚焦光谷创新大走廊、“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创新区域及创新型县市建设,设立区域协同科技创新发展基金。

围绕省内优势重点细分产业链,促进在产业链发展的“堵点”技术上取得新突破,加快培育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集群,聚焦光纤通信与芯片器件、空天技术、下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病毒防治、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吸引社会资本设立一批创投(天使)子基金。

支持方式:引导基金投入方式为阶段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若多个机构申报同一方向或同一领域等,在报理事会审定后,按照“赛马制”予以差异化支持。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

 

714日,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阜新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为内容节选:

 

本办法所称引导基金是指由阜新市人民政府出资,以市属国有独资(控股)企业为管理运营平台,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引导基金按投资领域和方向的不同,发起设立或参股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

 

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市国资委授权市本级国有独资(控股)企业设立运营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负责引导基金日常投资运作。

 

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制造业、大健康、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产业转型升级,补齐短板。支持创新创业。支持科技创新、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核心前沿技术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等,优化产业链生态,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科技成果转化。

 

引导基金对专项基金出资不作为唯一最大出资人,引导基金对专项基金出资额不得超过专项基金规模的30%,省、市及县区各级政府出资总额不高于专项基金规模的50%。除政府外的其他基金投资者应为具备一定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合格机构投资者。

 

专项基金设立应满足下列条件:

在阜新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纳税;专项基金对单个企业投资不超过基金总规模的20%;专项基金对约定主要投资领域的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2倍。专项基金对阜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纳税企业的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2倍;专项基金存续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经全体出资人一致同意可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