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LP元年:中国有限合伙人十大趋势
来源: | 作者:eaimc12 | 发布时间: 2018-03-19 | 1442 次浏览 | 分享到:
CLPA创始人徐刚2007年对中国有限合伙人十大趋势的分析报告。
   
   众所周知,今年6月1日新合伙企业法修订颁布后,有限合伙制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的潘多拉盒子就此打开。因此我们认为2007年可以说是中国LP元年。


  首先我先介绍一下CLPF的情况.中国有限合伙人论坛作为中国有限合伙人群体自己的论坛平台,代表LP的相关利益,将只对有限合伙人开放并只定向邀请。今天出席会议的几位机构投资者将被邀请作为会员。中国有限合伙人论坛除了面向会员的内部研讨外,设有三个公开会议:首席投资官年会、企业投资年会、LP在中国—全球峰会。


  继全国第一家合伙制基金深圳高交所的南海有限合伙企业和第二家温州的东海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后,全国很多投资管理公司甚至很多原来没有从事过创投与私募股权投资的人士纷纷设立与募集成立合伙制人民币基金。


  imanagers公司作为国内首家专注服务于有限合伙人群体的专业机构,每年将发布中国LP发展报告. imanagers公司的主要业务有LP投资顾问业务、举办中国有限合伙人论坛相关活动等。今天我先就LP元年:本土有限合伙人的十大趋势作下介绍。


  一、本土有限合伙人群体初步形成,但有赖于机构投资者的参与。


  在中国最先接受合伙制的有限合伙人群体为个人及企业财团、政府资金及引导基金.,成立的第一、二家南海、东海基金的LP基本都是个人或企业财团。而保险资金、养老金、企业年金等由于种种原因还没有进入股权投资市场。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郭向军日前在上海表示:“为拓宽创业投资基金的来源渠道,正在积极推动有关部门研究保险公司投资创业投资试点的具体思路。”本土有限合伙人的接受程度与顺序与国际成熟市场相比正好相反。例如国际知名的黑石(百仕通)集团LP的构成就以机构投资者为主。


  黑石LP的构成情况:


  公共养老金39%


  企业养老金15%


  保险公司10%


  基金的基金10%


  家族/个人9%


  捐赠基金7%


  黑石6%


  银行3%


  其他1%


  二、证券市场预期风险加大,将有部分机构投资者与证券私募资金进入股权投资市场。


  随着证券市场风险加大以及国家支持分散流动性的相关措施,机构投资者纷纷观察股权投资市场,券商直接投资试点已经开始,中信、中金公司已经获批设立直接投资部门,其他证券公司也纷纷成立直接投资部门或私募股权投资管理部门。相信国内的保险资金也很快将进入股权投资市场,另外已经有消息称部分私募证券投资公司投资于上市前企业股权。随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及募集能力都比较好,可以驾驭不同投资组合,中国综合性资产管理公司将得以壮大。


  三、大学基金、慈善基金进入尚待时日。


  在中国活跃的外资VC中,由于很多GP的海外留学背景,其LP中国际常青藤大学基金占有很大比例。而中国的大学基金或基金会,连投资行为都很少出现,经过我们这段时间的调查与联络,感觉思想意识的差距非常大。这里有体制、人才等多方面的原因。


  比如中国第40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就是美国名牌学府耶鲁大学。耶鲁大学捐赠基金的壮大,其首席投资执行官大卫·斯文森可说是居功至伟。


  四、募集额度及基金数量会很快突破社会预期。


  经过我们调查,全国有200亿元人民币额度以上的合伙制基金在募集中。相信在2008年7月前,将有超过200亿元以上成功募集完毕。


  五、合伙制人民币基金募集数量的增大造成对上市资源的争夺将更加激烈。


  OTC市场及创业板的建立与即将推出会对有限合伙人进入股权市场提供信心保证,在现成立或准备成立的合伙制人民币基金中,普通合伙人为了向有限合伙人解释如何控制投资风险等问题,基本都是许诺要投资上市前公司。因此对国内上市资源的争夺将更加激烈。


  六、国际LP本土化趋势明显。


  国际化、本土化融合趋势加速,速度将超过国内某些研究机构的判断。中外合资、合作的人民币基金的数量将增多,其中合伙制基金将占主流,现基本知名外资VC都在试图设立人民币基金。外资VC的GP成为本土基金的LP的可能性也在增加。只要外资所占比例不超过25%应该就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而且外资LP纷纷在国内设立办事代表处,LP的本土化趋势明显。


  七、对合伙制核心精神的理解将得到考验,外资律所应积极参与到有限合伙制人民币基金法律体系及文本的建设中。


  中国诚信体系的薄弱和长期形成的思想观念需要具体合伙协议加以创新性的规定,在中国现设立或在募集的合伙制基金中,基本采用LP参与投资委员会决策,用法人机构作为普通合伙人的办法,分别控制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风险。也就是说基本是用有限公司来承担无限责任。因此在合伙制人民币基金成立之后的投资管理过程,仍将不断出现LP干涉投资过程,GP弱化所承担风险的情况。LP、GP的关系需要不断磨合。


  外资律师事务所有着丰富的经验及对国际有限合伙企业法律体系的了解,如果能中外结合,建立完善的合伙企业法律文本,将能推动本土合伙人对合伙精神的理解。我们将联合几家外资律师事务所进行相关的沟通。


  八、股权投资管理人才与猎头市场的竞争加剧,投行界人士成为GP主力。


  由于中国优秀的GP基本都在外资VC/PE中,原有的证券基金与信托基金从业人士在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过程中拥有大量客户资源,因此出现国内证券投资及投资银行人士成为GP主力。这同时出现的情况就是所成立或在募集的合伙制股权基金还很少有针对风险投资阶段的,基本都是针对企业中后期或上市前阶段的PE。希望通过原有的外资与本土VC公司在经过酝酿后成立更多合伙制基金,投资于企业早期或中早期,推动中国企业的创新与发展。


  随着基金设立数量及募集资金额度的增加,对人才的需求及争夺将更加激烈,现已出现外资VC/PE的投资经理级别人士转投到本土合伙制基金的趋势。我想这是好事情,就向原来的外资VC经理人纷纷独立成为GP一样会带来新的变化。但国内有限合伙人群体的投资决策专业性的提升需要更多优秀投资管理人才的加入。


  因此我们建议中国的有限合伙人群体和普通合伙人设立首席投资官的职位,对投资决策实施职业化、专业化的管理,才能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管理水平。


  九、政府资源成募集成功的核心保证,造成地方化特点明显。


  在已成立或正在募集的有限合伙基金中,基本脱离不了政府资源的比拼,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本土有限合伙人群体暂时还缺乏投资决策能力与辨别能力,需要政府给予相关诚信方面的保证。现在基本已设立或在募集的合伙制基金中地方化特点明显。所以天津、上海、江浙、深圳、湖南、成都、青岛等地发展比较快。


  十、基金的基金(FOF)将成为下一阶段本土LP群体的重要成员。


  基金的基金(FOF)数量的增多将有效解决中国有限合伙人整体投资决策能力不强的现状,政府资金、企业资金、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资于基金中的基金,由基金中的基金作为LP选择投资更加专业有诚信的GP。希望在外资VC/PE工作的部分具有投资决策管理能力的合伙人筹集人民币基金的基金(FOF),为中国有志投资于股权投资基金的机构加一道防火墙。